2015年9月9日 星期三

《戰鬥在香港--抗日老兵的口述故事》


今年是抗日勝利七十週年,對未曾經歷戰亂的人來說,二戰似乎是很遙遠的事。但相信對曾經在戰爭中挺過來的人來說,只怕當年的日子歷歷在目,至死難忘。

對讀歷史的人來說,心中一向有個迷惑點﹕何謂史實?是由官方修撰的史書,還是曾經生活在當時人的眼中才是?但歷史永遠是交織而成,官方的史實、民間的記載、外國的記錄,好的歷史學家,猶如一名偵探,在這些資料中找出相關的資料,推敲出近似歷史真相。為何說是近似歷史真相?因為當事情用文字記錄下來時,無可奈何一定帶有下筆者的個人觀感及對事件的取捨,所以最後得出來的歷史,永遠只能是接近的歷史真相,而不是真正的歷史。

而在眾多資料中,個人比較喜歡看口述歷史或文人的個人記載。官方的史書,只會看到大局面,但實際細緻的情況,只可以透過這些市民口中得悉一二。



之前知道香港在抗戰期間,曾存在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簡稱港九大隊),在 戰爭期間積極抗日及營救大批文化人和外籍人士。但看了此書後,才知此部原來是由共產黨員組成。而當抗戰勝利後,這些隊員不少隨黨回內地,甚至共產黨建國後,在不同的單位擔任公職。

個人認為此書在編排時也頗花心思,訪問在九龍、香港、荃灣及新界的不同港九大隊隊員的經歷,可以略窺當時日軍在香港佔領的情況。明顯對市區的控制力較優,而新界地方因地方較大,控制力較弱。此外,當時新界的居民戰時的生活比市區稍佳,因為當時本港尚有耕作,新界居民大部份以農業為生,至少在食物方面不如市區般緊張。

當時的少年真的比較熱血,很多是十三、四歲已加入港九大隊抗日,無懼生死,只為不忿日軍殘殺。但當時的居民雖然沒有加入港九大隊,並不代表他們貪生怕死。有些為保護港九大隊隊員的下落,寧願被日軍迫供致死,也不願口吐一言。

對曾抗日的老兵來說,世人忘記他們的功勞的確令他們失望。但退一步來說,因為抗戰後香港一直處於非戰亂的情況,才會令市民不經不覺地忘記他們。惟望戰亂早日可以在世上消失。



《戰鬥在香港--抗日老兵的口述故事》,邱逸、葉德平著,中華書局,2014年初版

2015年8月15日 星期六

《玩轉腦朋友》(Inside Out)

 


































上畫了差不多三星期,才終於抽時間去看《玩轉腦朋友》。星期五晚八時多的場數,除了前排第一、二行外,全院滿座。


一直好欣賞彼思的動晝,但實際看的不多,喜歡的也不是怪獸公司》,而是《沖天救兵》(Up),現在又多了這套《玩轉腦朋友》。其實我認為彼思有些作品,是給成人看,只不過用動畫表達出來。《沖天救兵》開首那段男主角與其太太由童年相識、長大結婚、婚後種種經歷到太太逝世一段,雖然只十分鐘,甚至沒有聲音,卻感人至深,至少我是哭著看完這段。全片的男主角,並不是胖胖的童子軍,而是烈士暮年,壯心不已,甚至是被迫要入住的老人院的長者。我們多多少少可以在這個男主角身上,找到共鳴。年輕時,雖人沒有自己的夢想,但隨著實際的生活,家庭、工作,令我們主動或被動地放棄。夜闌人靜時,我們或許會拿出來緬懷一番,卻難再有實現這個夢想的衝想。但《沖天救兵》中男主角,在生命中最後階段,毅然再次踏上追尋夢想之路。是自我的實現,但也是想完成妻子的心願。看見他的勇氣,我們羨慕的多,敢於行動的少。




 而《玩轉腦朋友》中,更大將情緒與記憶這種抽象的概念,用動晝表達出來。對小孩來說,只是一幕又一幕,色彩繽紛的記憶球。但只有成人們,才會一面看一面暗嘆,我們有多少記憶被我們放入記憶堆填區,永遠徹底消失。又有多少被我們放入記憶深處,深到連我們有這段記憶也忘記。世人認為情緒中,只有快樂正面,才是好的情緒。而其他愁、怒、憎、驚的情緒,是壞的情緒。最好讓快樂主導,其他最好不要出現,如此人生才會美滿幸福。但事實上,五種情緒是互補不足,缺一不可,更沒有雖是重要,雖是次要。樂固然讓我們用喜悅角度去看人生﹔但愁讓我們可以更理解別人,及由愁引領樂的出現﹔失去驚恐,我們不會在遇到危險時因害怕而保護自己﹔憎與驚只是我們真實的一面。故此當情緒出現時,無論是喜、怒、驚、恐、憎,我們要做的並非抗拒,而是去接受及反問自己,為何有這種感受。




我看的是廣東話版,只能說配音為這套電影生色不少。尤其黃菀芝為阿愁配音,那種半死不活、眼中一切皆灰,令我徹底愛上阿愁。也可能反映我本性中,應該是愁比樂多,所以才會這麼有共鳴!而彼思動晝的幽默感,也是一絕。特別是片中母親暗示父親探問女兒學校生活時,父母間的情緒反應,及片尾老師、薄餅店員、狗與貓的情緒反映,實際得令人懷欵,彼思是否已暗中發明了情緒分析機,可以準確分析腦中由哪種情緒做主導!

還有看此片千萬要準時入場,不可錯過開首的火山短片。






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

《小腳與西服》--徐志摩與他的妻子




對我們這些讀中文時還有範文的人來說,對徐志摩的認識,始於新詩《再別康橋》,「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加上台灣劇《人間四月天》所渲染及他與陸小曼的情事,徐志摩一生予人浪漫的色彩。而徐志摩的妻子,最為人熟悉的自然是陸小曼,因為陸小曼為紀念徐志摩40周年誕辰,於1936年出版的《愛眉小札》,書內有徐志摩的日記、給陸小曼的情書及陸小曼的日記,記載他們之間的情事。但又有多少人關注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

張幼儀1915年未足 16歲便與徐志摩成親,其親事是當事的父母之命。其實是張幼儀的兄長做督學時,看到徐志摩的文章,欣賞其才氣過人,再略查其家庭背景後,便向徐家提親。而徐家回覆是,典型的中國式婚姻,一切以家族背景為優先考慮,毋須考慮樣貌性情。


張幼儀並非目不識丁,算是略通文墨,但被家庭教導為傳統婦女,在老一輩人眼中,可算為大家閨秀。可惜徐志摩一開始便不喜歡她,看過她的相片後,便認為她是鄉下土包子。但他依然按父母之命,與張幼儀成親。但一直只視她為家中的擺設、生子的工具。他就算在家,也不會與張幼儀傾談溝通,偏偏張幼儀幼承庭訓,丈夫不開口,她便不敢主動與丈夫傾談。
待張幼儀產子後,他便完成使命般出國,對妻子幼兒留在祖家。

 


張幼儀與徐志摩攝於 1921,張幼儀初抵歐洲時。



張幼儀多番向翁姑求情後,才可出國與徐志摩一起。但當時徐志摩已心繫林徽音。縱使妻子在身旁,每天也只是早出晚歸,與妻子無言共處。不過這絲毫無阻徐志摩在張幼儀身上解決他的肉欲。張幼儀赴英後未幾即懷有身孕,最絕情的是,徐志摩當時不顧張幼儀有孕在身提出分手,故意帶一位穿西服但紥小腳的女士來家作客。令張說出西服與小腳不相配時,立即打蛇隨棍上,表示自己與她,一個是西服,一個是小腳,一樣相配(其實張並沒有紥腳,徐志摩用小腳指張幼儀落後無知)。當張幼儀不答允時,他會離家出走數個星期,對張幼儀不聞不問,絲毫不顧慮張當時不會講英語,人生地不熟,又沒有錢。


幸好張幼儀當時有兄長在法國留學,她的兄長總算明理,至少沒有責怪她的離婚令家族蒙羞,但也明言張家失之志摩,如喪考妣!張幼儀後來輾轉前往德國,而她與徐志摩再次見面時,已是數個月後。當時徐志摩找朋友向張幼儀轉達離婚意願,張幼儀最終答允離婚,徐志摩得償所願興高彩烈,完全沒有安置及關懷張幼儀的情況及日後生活。



    徐志摩與陸小曼

當時張幼儀離婚後不敢回家,畢竟她與徐志摩是當時第一對離婚的夫婦,成為當時蜚短流長的中心。她娘家兄長甚至要求她在離婚後數年內,不要結交男朋友,以免他人以為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是因為她不守婦道。於是依靠當時徐志摩父母每個月寄來的金錢,在德國生活及育兒。可惜兒子彼得又不幸夭折,她最後才離開德國返回中國。



張幼儀返回中國後,繼續進修,甚至成為職業婦女,在工作中有出色表現。她離婚後反而與徐志摩關係比較好。而徐志摩的父母一直不喜歡陸小曼,張幼儀反而對徐志摩父母多加照顧。徐母死時,由張幼儀主理喪事一切事宜,因為陸小曼不懂也不願負責﹔徐志摩墜機死亡時,陸小曼因傷心過度,不肯認屍,也是由張幼儀主理一切及通知徐父﹔甚至徐志摩死後,
張幼儀一直以兒子的名義,每月給陸小曼生活費,因為她認為這是她兒子的責任。張幼儀也自言,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愛徐志摩,認為做這一切是責任,若這是愛的話,她是愛志摩。




張幼儀與兒子的相片,其子與徐志摩甚為相似

張幼儀首段婚姻坎坷,中年以後來港,與一位喪妻的醫生相識相知。但當蘇醫生向張幼儀提出婚事時,張幼儀甚為猶豫。她曾寫信徵求兄長的意見,但兄長也不敢貿然給她答案。最後她詢問兒子的意見,她兒子立即回覆﹕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 且能自瞻。諸孫長成,全出母訓……母職已盡,母心宜慰, 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 事。」。此份胸襟,縱使現代人,也未必能做到。


張幼儀與蘇醫生結褵二十年,在蘇醫生逝世後赴美與兒子一家團聚,最後在美國終老。晚年時由她口述,姪女張邦梅筆錄,寫成《小腳與西服》一書,娓娓道出她的一生。


當時在新舊時代交替,很多文人也如徐志摩般,由家人安排親事。魯迅也有由母親安排娶妻,但魯迅與他這位元配只是掛名夫妻,但魯迅一直沒有與她休離,因為他知道若休妻,他這位元配在當時的社會無法立足。胡適的婚事也是由母親包辦,但胡適沒有像其他青年毀婚,反而妻子斯守終身。胡適在後來的日記中寫道:「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麼痛苦都難受。」。徐志摩沒有勇氣在父母安排親事時抗婚,張幼儀在異國時,一方面行使丈夫的權利,但又對懷孕的前妻不聞不問。與張幼儀無感情而離婚,無可厚非。但既然無感情,為何又要與向妻子求歡,根本視張幼儀為免費又便利的洩慾對象!縱使與張幼儀離婚,但徐志摩有責任要安排她與次子的生活,而不是不聞不問。我個人認為,徐志摩縱使文才橫溢,但於人而言,只是一個無責任感,只顧個人情感滿足的自私自利被縱壞的人!



 

   林徽因

而張幼儀之悲,在於她是在舊式禮教下教養長大,被教導成一個傳統的婦人。其實縱使張幼儀沒有嫁給徐志摩,任何一個嫁給徐志摩的舊式大家閨秀,一樣也會被徐志摩迫著離婚。張幼儀背負著的,是中國禮教的原罪。這個便是徐志摩眼中的死罪。但張幼儀也是幸運的,她的離婚被父母兄長接納,沒有視為家羞。張幼儀最後亦能在工作中發揮所長,獨當一面。只能說沒有與徐志摩離婚,張幼儀永遠不會發掘出自己的能力與價值,最後只會在家庭中默默當個傳統主婦,委屈地以丈夫為天,漠然渡過一生。

 
張邦梅,《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智庫,1996




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 生死邊懸攀山搶救隊的故事》



中國古語有云﹕欺山莫欺水,一直讓人有種錯覺,以為山比水更可親、更安全。但看過此書後,會發現在山上發生意外的機會,並不會比在水上少。有時因為誤以為在山上安全,反而因此大意,最後發生致喪意外比比皆是。常見如中暑,只要沒有提早發現及進行護理,病者很容易死亡。又例如一家大小在山上效遊,只不過不小心足下一滑,滾下斜坡撞上石頭,便魂斷山頭。



假若不幸在香港郊野發生意外,第一個想起的求救的對象會是誰?警察、消防員、還是飛行服務隊?但又有多少香港人知道,原來香港有隊由市民組成,隸屬民安隊,主力負責山嶺搜索及拯求行動的攀山搶救隊(現稱山嶺搜救中隊)!其實若不是偶然在圖書館借到這本《 生死邊懸攀山搶救隊的故事》一書,我不知道原來有一隊由約一百個香港市民組成,逢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要當值的隊伍。







香港有眾多由民眾組成的義助組織,但看完本書後,只能對參加攀山搶救隊的市民,肅然起敬。不單在平時經常要進行辛苦的訓練,背著沉重的背包與拯救工具在山上長時間行走﹔在崎嶇的山崖石澗上練習攀爬及拯救技巧。一但出任務時,眾成員隨時放下手中的工作與事務,立即趕回總部進行任務,任務可以一連進行十多小時, 常常在惡劣的天氣與環境(或狂風暴雨、或漆黑無光、或根本沒有路徑)的地方,搜尋或拯救遇難人士。有時更要攀下山坡,運送開始腐化的屍體返回平地。有時搶救隊的隊員在惡劣的行動環境中,一但判斷錯誤,不但不能拯救求救人士,反而隨時賠上自己的性命。而能夠體諒及支持這些隊員的家人,更難能可貴。他們可以容忍及接納家人在家庭時間,突然因電話一響,立即返回總部進行任務。很多在災難中的人,皆因搜救隊及其家人的無私奉獻,才能得以安全返回家人。


當然,書中也描述一些行山人士,濫用服務的情況。例如錯誤計算出發時間,以致半夜被困山中而要求服務。一直覺得,若明知道天氣惡劣,仍要外出進行戶外活動的人,一但要求政府救援,政府事後實在應該向這些人要收取鉅額服務費。要知道個人任性的行動,可以導致他人性命命危或令到真正需要服務的人,錯失獲救的機會。



不過自從八仙嶺大火後,政府加強飛行服務隊及消防員山嶺拯救能力,令攀山搶救隊直接參與救援行動大減。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攀山搶救隊的隊員,只是普羅大眾,雖然他們熱心公益,也不應讓他們長期直接面對危險的工作。


無論如何,對攀山搶救隊致上無限敬意!


《 生死邊懸攀山搶救隊的故事》,區智浩,天地圖書有限公司,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