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

《警官手記--六十年代香港警隊的日子》

今年是廉署成立35週年紀念,眾所周知廉署是為了打擊當年貪污成風的社會風氣。那麼你對當時的香港警察又有什麼印象?市民隨時會被屈打成招或有錢便有機會脫罪?是憑貪污得以坐擁巨資的總警司葛柏或四大華探長?還是因警察形象太差,以致有 "好仔不當差"這句諺語?

《警官手記--六十年代香港警隊的日子》則帶領讀者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六十年代的警隊生活。作者黃奇仁於一九五八年加入警隊成為見習督察,並於一九七一年離開。期間雖只有短短八年,卻是有多項第一的紀錄﹕第一位以見習督察身份任職防暴隊行政官及教官、第一位警務處處長的副官兼私人助理、第一位前往英國接受高級駕駛員訓練的警官及第一位警察駕駛學校總考牌。
 

被逮捕的葛柏。當時他每月貪污的金額達三萬港元,比港督的薪金還高。

作者家世不俗,父親為銀行家,作者自己也考入香港大學建築系。不過遵父命加入核數師行任職見習會計,五年後認為性格不合,毅然加入當時被認為並非高尚職業的警隊,開始八年多的警察生涯。

本書並非作者的傳記,作者只是以隨筆方式,記錄在警隊一些所見所聞、趣事瑣事,甚至鬼故事。若讀者希望從此書中有機會讀到什麼秘聞,恐怕大失所望。但從書中倒可一窺當年的警隊運作模式或社會風氣。在今日來看,是比較特別或已消失。例如當年嫖客被警察逮捕,嫖客便要抬著妓寨的床板回警署作為證供。又好像香港警察經過一九六七年暴動後,防暴隊竟馳名海外,不少外國警察也前來參觀及學習。派往英國受訓的世界各地警員,縱使考試不合格,教師也會主動為學員添加分數,務求他們可以合格歸國。究其原因,是曾有位非洲警官受訓後未能合格,回國後被指有失國體而遭鎗決。為免悲劇重演,就算受訓警員不懂英文,也可考獲合格分數順利畢業。
 

相比非洲的警隊,土人警員要跪在地上讓英藉警官踏著肩膀騎上大象,六十年代的香港警隊,華人警員已有一定地位,但歧視華人的情況仍有所聞。作者在警校時便因外籍同學一句辱華的說話,而斥責對方,事後還因此受到校長表揚。我覺得這與作者出身相關,因為家境不俗,而且受過良好教育,故此在心理上認為自己並不亞於外國人。但我相信在當時殖民地統治的政治及社會風氣下,大部份市民及較低級的警員始終有自卑,遇到類似的情況只怕會悶聲不響。當然,也不是所有外國警員也高高在上,如曾任警務處處長的伊達善、防暴隊訓練營的總督察也能真誠對待華人警員。致於當時常見的賂賄問題,作者沒有對此加以批評,只是透過三、四件事,側寫當時貪污的確是警隊內有的風氣。

本書通篇輕鬆易讀,更難得書內有一百一十幀六、七十年代的照片,讓讀者用另一方度,一窺昔日警隊的各方面。

黃奇仁,《警官手記--六十年代香港警隊的日子》,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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