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

《小腳與西服》--徐志摩與他的妻子




對我們這些讀中文時還有範文的人來說,對徐志摩的認識,始於新詩《再別康橋》,「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的來,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加上台灣劇《人間四月天》所渲染及他與陸小曼的情事,徐志摩一生予人浪漫的色彩。而徐志摩的妻子,最為人熟悉的自然是陸小曼,因為陸小曼為紀念徐志摩40周年誕辰,於1936年出版的《愛眉小札》,書內有徐志摩的日記、給陸小曼的情書及陸小曼的日記,記載他們之間的情事。但又有多少人關注徐志摩的原配張幼儀。

張幼儀1915年未足 16歲便與徐志摩成親,其親事是當事的父母之命。其實是張幼儀的兄長做督學時,看到徐志摩的文章,欣賞其才氣過人,再略查其家庭背景後,便向徐家提親。而徐家回覆是,典型的中國式婚姻,一切以家族背景為優先考慮,毋須考慮樣貌性情。


張幼儀並非目不識丁,算是略通文墨,但被家庭教導為傳統婦女,在老一輩人眼中,可算為大家閨秀。可惜徐志摩一開始便不喜歡她,看過她的相片後,便認為她是鄉下土包子。但他依然按父母之命,與張幼儀成親。但一直只視她為家中的擺設、生子的工具。他就算在家,也不會與張幼儀傾談溝通,偏偏張幼儀幼承庭訓,丈夫不開口,她便不敢主動與丈夫傾談。
待張幼儀產子後,他便完成使命般出國,對妻子幼兒留在祖家。

 


張幼儀與徐志摩攝於 1921,張幼儀初抵歐洲時。



張幼儀多番向翁姑求情後,才可出國與徐志摩一起。但當時徐志摩已心繫林徽音。縱使妻子在身旁,每天也只是早出晚歸,與妻子無言共處。不過這絲毫無阻徐志摩在張幼儀身上解決他的肉欲。張幼儀赴英後未幾即懷有身孕,最絕情的是,徐志摩當時不顧張幼儀有孕在身提出分手,故意帶一位穿西服但紥小腳的女士來家作客。令張說出西服與小腳不相配時,立即打蛇隨棍上,表示自己與她,一個是西服,一個是小腳,一樣相配(其實張並沒有紥腳,徐志摩用小腳指張幼儀落後無知)。當張幼儀不答允時,他會離家出走數個星期,對張幼儀不聞不問,絲毫不顧慮張當時不會講英語,人生地不熟,又沒有錢。


幸好張幼儀當時有兄長在法國留學,她的兄長總算明理,至少沒有責怪她的離婚令家族蒙羞,但也明言張家失之志摩,如喪考妣!張幼儀後來輾轉前往德國,而她與徐志摩再次見面時,已是數個月後。當時徐志摩找朋友向張幼儀轉達離婚意願,張幼儀最終答允離婚,徐志摩得償所願興高彩烈,完全沒有安置及關懷張幼儀的情況及日後生活。



    徐志摩與陸小曼

當時張幼儀離婚後不敢回家,畢竟她與徐志摩是當時第一對離婚的夫婦,成為當時蜚短流長的中心。她娘家兄長甚至要求她在離婚後數年內,不要結交男朋友,以免他人以為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是因為她不守婦道。於是依靠當時徐志摩父母每個月寄來的金錢,在德國生活及育兒。可惜兒子彼得又不幸夭折,她最後才離開德國返回中國。



張幼儀返回中國後,繼續進修,甚至成為職業婦女,在工作中有出色表現。她離婚後反而與徐志摩關係比較好。而徐志摩的父母一直不喜歡陸小曼,張幼儀反而對徐志摩父母多加照顧。徐母死時,由張幼儀主理喪事一切事宜,因為陸小曼不懂也不願負責﹔徐志摩墜機死亡時,陸小曼因傷心過度,不肯認屍,也是由張幼儀主理一切及通知徐父﹔甚至徐志摩死後,
張幼儀一直以兒子的名義,每月給陸小曼生活費,因為她認為這是她兒子的責任。張幼儀也自言,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否愛徐志摩,認為做這一切是責任,若這是愛的話,她是愛志摩。




張幼儀與兒子的相片,其子與徐志摩甚為相似

張幼儀首段婚姻坎坷,中年以後來港,與一位喪妻的醫生相識相知。但當蘇醫生向張幼儀提出婚事時,張幼儀甚為猶豫。她曾寫信徵求兄長的意見,但兄長也不敢貿然給她答案。最後她詢問兒子的意見,她兒子立即回覆﹕母孀居守節,逾三十年,生我撫我,鞠我育我,劬勞之恩,昊天罔極。今幸粗有樹立, 且能自瞻。諸孫長成,全出母訓……母職已盡,母心宜慰, 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 事。」。此份胸襟,縱使現代人,也未必能做到。


張幼儀與蘇醫生結褵二十年,在蘇醫生逝世後赴美與兒子一家團聚,最後在美國終老。晚年時由她口述,姪女張邦梅筆錄,寫成《小腳與西服》一書,娓娓道出她的一生。


當時在新舊時代交替,很多文人也如徐志摩般,由家人安排親事。魯迅也有由母親安排娶妻,但魯迅與他這位元配只是掛名夫妻,但魯迅一直沒有與她休離,因為他知道若休妻,他這位元配在當時的社會無法立足。胡適的婚事也是由母親包辦,但胡適沒有像其他青年毀婚,反而妻子斯守終身。胡適在後來的日記中寫道:「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麼痛苦都難受。」。徐志摩沒有勇氣在父母安排親事時抗婚,張幼儀在異國時,一方面行使丈夫的權利,但又對懷孕的前妻不聞不問。與張幼儀無感情而離婚,無可厚非。但既然無感情,為何又要與向妻子求歡,根本視張幼儀為免費又便利的洩慾對象!縱使與張幼儀離婚,但徐志摩有責任要安排她與次子的生活,而不是不聞不問。我個人認為,徐志摩縱使文才橫溢,但於人而言,只是一個無責任感,只顧個人情感滿足的自私自利被縱壞的人!



 

   林徽因

而張幼儀之悲,在於她是在舊式禮教下教養長大,被教導成一個傳統的婦人。其實縱使張幼儀沒有嫁給徐志摩,任何一個嫁給徐志摩的舊式大家閨秀,一樣也會被徐志摩迫著離婚。張幼儀背負著的,是中國禮教的原罪。這個便是徐志摩眼中的死罪。但張幼儀也是幸運的,她的離婚被父母兄長接納,沒有視為家羞。張幼儀最後亦能在工作中發揮所長,獨當一面。只能說沒有與徐志摩離婚,張幼儀永遠不會發掘出自己的能力與價值,最後只會在家庭中默默當個傳統主婦,委屈地以丈夫為天,漠然渡過一生。

 
張邦梅,《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智庫,1996